第一條 經費來源
壹、本會經費有下列來源:
1. 本系學生應繳交之系會費。
2. 歷年累積結餘經費之孳息。
3. 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之各項活動補助。
4. 舉辦活動時,向參加活動之對象收取之參加費。
5. 廠商贊助。
貳、來源說明如下:
1. 系會繳交:會費於大一入學時繳納,四技部採一次收取四年 1000 元費用,二技部一次收取兩年之 500 元費用。
2. 各界贊助:公關組於課餘時間向各商家及師長介紹系上活動,並邀與贊助。若各商家及師長欲贊助系上之經費,公關組將經費交給總務組。
3. 活動組於期限內向學校提出申請。各活動總副召向學校提出補助金。
第二條 經費收支與使用原則
壹、繳費:繳費者須填寫 2 聯式系會費收據,A 聯由系學會存留,B 聯由繳費者帶回保留管理,以利日後之轉學、休學或退學的退費之證明。
貳、非活動支出:系會耗材及雜費申請,購買者須持有收據與收據必須填寫的台照、統編、班級、姓名、學號、購買物詳情、數量,填完畢後交給財務組等待請款。
參、活動支出:各活動運作宣傳與辦理費用,在活動前兩周以前,跟財務組以經費預算表為依據,先拿取活動費用,購買者將收據交給各活動負責人統一收齊、整理鑒察,再一併交給財務組。
肆、請款單:請款金額 500 元以上(含 500 元)方可請款。
伍、各式補助費用:由財務老師、指導老師、系會長、財務長及活動負責人開會決議之。
第三條 經費預算
壹、預算定案:系會長與財務長應以上學年度之結算表,編列當年度各活動預估花費,活動結束同樣以不超出預算為原則。
第四條 核銷證明
壹、花費證明
1. 電子發票及手寫發票
台頭(台照)―台南應用科技大學,統一編號―73502206,需註明採買明細、價錢(以學校方 式書寫),於收據正面用鉛筆書寫註明採買人姓名、班級、學號、活動名稱、用途。需蓋店章,店章上需蓋有店家之統一編號。若電子發票上之消費只有編號而無購買物品名,請於編號旁一一清楚註明明細,否則不予退款。(請勿使用鉛筆書寫及勿使用任何方式塗改)
2. 保險費:要保人需填寫台南應用科技大學(不得寫 XXX 等人),並附保險人名冊。
貳、經費退款:不符合上述任一規定者,不予以核銷。
參、經費支出明細:負責人須備齊完整資料後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提出給財務組。
第五條 紀錄保存
壹、定期製作財務報表,於會員大會公開徵信,並公告於系會佈告欄。
貳、各項財務收支相關資料,應保存至少五年。
第六條 會費退款
壹、繳納後會員若因故休學或退學時,需繳交休、退學證明,才得以退還系學會會費;
1. 如是於學期中前休、退學,則可退還當學期(含)之後的費用。
2. 如是於學期中後休、退學,則可退還當學期(不含)之後的費用。
第七條 系基金
壹、經費來源與說明
1. 自 98 年學年度後,每學年度系學會活動結算剩餘經費。
貳、經費支出與使用原則
1. 用於購買系學會辦公室所需之重要器材。
2. 協助系學會與系上各項大型或國際活動經費不足。
3. 協助系上學生急難救助,是否補助由系主任、指導老師、財務老師開會決議之。
4. 協助系學會幹部與指導老師參與大型活動參與經費支出。
5. 協助系學會幹部年終幹部大型檢討會議經費支出。
6. 請款單:請款金額由系主任、指導老師、財務老師開完會後,確定金額,方可請款。
參、核銷證明
1.花費證明:電子發票及手寫發票應在台頭(台照)台南應用科技大學,統一編號73502206,於收據正面用藍、黑原子筆書寫採買明細、價錢、採買人姓名、班級、學號、活動名稱、用途。需蓋店章,店章上需蓋有店家之統一編號。若電子發票上之消費只有編號而無購買物品名,請於編號旁一一清楚註明明細,否則不予退款。(請勿使用鉛筆書寫及勿使用任何方式塗改)
肆、記錄保存
1. 定期製作財務報表,於會員大會公開,也在系會佈告欄公佈。
2. 各項財務收支相關資料,應保存至少五年
壹、本會經費有下列來源:
1. 本系學生應繳交之系會費。
2. 歷年累積結餘經費之孳息。
3. 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之各項活動補助。
4. 舉辦活動時,向參加活動之對象收取之參加費。
5. 廠商贊助。
貳、來源說明如下:
1. 系會繳交:會費於大一入學時繳納,四技部採一次收取四年 1000 元費用,二技部一次收取兩年之 500 元費用。
2. 各界贊助:公關組於課餘時間向各商家及師長介紹系上活動,並邀與贊助。若各商家及師長欲贊助系上之經費,公關組將經費交給總務組。
3. 活動組於期限內向學校提出申請。各活動總副召向學校提出補助金。
第二條 經費收支與使用原則
壹、繳費:繳費者須填寫 2 聯式系會費收據,A 聯由系學會存留,B 聯由繳費者帶回保留管理,以利日後之轉學、休學或退學的退費之證明。
貳、非活動支出:系會耗材及雜費申請,購買者須持有收據與收據必須填寫的台照、統編、班級、姓名、學號、購買物詳情、數量,填完畢後交給財務組等待請款。
參、活動支出:各活動運作宣傳與辦理費用,在活動前兩周以前,跟財務組以經費預算表為依據,先拿取活動費用,購買者將收據交給各活動負責人統一收齊、整理鑒察,再一併交給財務組。
肆、請款單:請款金額 500 元以上(含 500 元)方可請款。
伍、各式補助費用:由財務老師、指導老師、系會長、財務長及活動負責人開會決議之。
第三條 經費預算
壹、預算定案:系會長與財務長應以上學年度之結算表,編列當年度各活動預估花費,活動結束同樣以不超出預算為原則。
第四條 核銷證明
壹、花費證明
1. 電子發票及手寫發票
台頭(台照)―台南應用科技大學,統一編號―73502206,需註明採買明細、價錢(以學校方 式書寫),於收據正面用鉛筆書寫註明採買人姓名、班級、學號、活動名稱、用途。需蓋店章,店章上需蓋有店家之統一編號。若電子發票上之消費只有編號而無購買物品名,請於編號旁一一清楚註明明細,否則不予退款。(請勿使用鉛筆書寫及勿使用任何方式塗改)
2. 保險費:要保人需填寫台南應用科技大學(不得寫 XXX 等人),並附保險人名冊。
貳、經費退款:不符合上述任一規定者,不予以核銷。
參、經費支出明細:負責人須備齊完整資料後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提出給財務組。
第五條 紀錄保存
壹、定期製作財務報表,於會員大會公開徵信,並公告於系會佈告欄。
貳、各項財務收支相關資料,應保存至少五年。
第六條 會費退款
壹、繳納後會員若因故休學或退學時,需繳交休、退學證明,才得以退還系學會會費;
1. 如是於學期中前休、退學,則可退還當學期(含)之後的費用。
2. 如是於學期中後休、退學,則可退還當學期(不含)之後的費用。
第七條 系基金
壹、經費來源與說明
1. 自 98 年學年度後,每學年度系學會活動結算剩餘經費。
貳、經費支出與使用原則
1. 用於購買系學會辦公室所需之重要器材。
2. 協助系學會與系上各項大型或國際活動經費不足。
3. 協助系上學生急難救助,是否補助由系主任、指導老師、財務老師開會決議之。
4. 協助系學會幹部與指導老師參與大型活動參與經費支出。
5. 協助系學會幹部年終幹部大型檢討會議經費支出。
6. 請款單:請款金額由系主任、指導老師、財務老師開完會後,確定金額,方可請款。
參、核銷證明
1.花費證明:電子發票及手寫發票應在台頭(台照)台南應用科技大學,統一編號73502206,於收據正面用藍、黑原子筆書寫採買明細、價錢、採買人姓名、班級、學號、活動名稱、用途。需蓋店章,店章上需蓋有店家之統一編號。若電子發票上之消費只有編號而無購買物品名,請於編號旁一一清楚註明明細,否則不予退款。(請勿使用鉛筆書寫及勿使用任何方式塗改)
肆、記錄保存
1. 定期製作財務報表,於會員大會公開,也在系會佈告欄公佈。
2. 各項財務收支相關資料,應保存至少五年